江西省医学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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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医学科学院2022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2-02-22

第一部分 江西省医学科学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江西省医学科学院 2022 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江西省医学科学院 2022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2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江西省医学科学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江西省医学科学院作为江西省医学研究的科研机构和医学研究平台,主要从事医学研究与开发、医药食品卫生检验检测、临床医学、生物医学工程的研究与技术开发、信息咨询与检索、医学教育与培训等。目前江西省医学科学院学科门类较全,科研力量雄厚,具有良好的科研条件和高水平的人才队伍,业务范围涉及基础医学研究、临床医学研究、 临床医疗、科研成果转化、研究生培养、社会服务等多个领域,现已成为集医、产、学、研、用为一体的省级综合性医 学科研机构。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2022 年江西省医学科学院共有内设机构 18个,编制人数小计 94 人,其中:全部补助事业编制人数 94 人。实有人数小计 104 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 60 人,全部补助事业在职人数 60 人。离休人数小计 3 人,退休人数小计 41 人。

第二部分 江西省医学科学院 2022 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江西省医学科学院 2022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江西省医学科学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270.93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7827.23 万元;财政拨款收入 1173.0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5.4 万元;国库集中支付网上结 转 97.8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7842.63 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2 年江西省医学科学院支出预算总额为支出预算总 额为 1270.93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7827.23 万元;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 1262.78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05.12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134.77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72.4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5.56 万元。项目支出 8.1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7932.35 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8.15 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科学技术支出 8.15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8.55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3.2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154.92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 7818.68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4.6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 工资福利支出 1134.77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61.06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80.6 万元, 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64.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56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0 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2 年江西省医学科学院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财 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 1173.06 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增加 15.4 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03.26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1065.2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4.6 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 基本支出 1173.06 万元,较上年 预算安排增加 15.4 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045.05 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 72.45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5.56 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22 年江西省医学科学院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 0.00 万元。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2022 年江西省医学科学院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 0.00 万元。 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属非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总额1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10 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 2022 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 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九)二级项目情况说明
二级项目名称:科技专项
1)项目概述:载 AgNP/bFGF 的立方液晶的制备及其在创面修复中的应用;TdIF1 在肺癌表观调控及其靶向治疗 的作用机制研究;外泌体通过 let-7 参与前列腺癌 T 细胞耗竭的表观机制研究。
2)立项依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19 年第二批省级科技计划专项经费预算的通知》(赣财文指〔2019〕31 号)。
3)实施主体:江西省医学科学院
4)实施方案: 2019-07-01 至 2019-12-31 在细胞水平上完成 PCa 外泌 体诱导 T 细胞耗竭的实验。开始进行病例-对照研究。
2020-01-01 至 2020-06-30 建立无外泌体分泌的前列腺 癌小鼠模型,并完成 PCa 外泌体诱导 T 细胞耗竭的体内实验。 继续进行病例-对照研究。
2020-07-01 至 2020-12-31 完成细胞水平上 exo-let-7 调控的细胞因子网络研究,继续进行病例-对照研究。
2021-01-01 至 2021-06-30 完成细胞水平上 exo-let-7 调控 DNA 甲基化的机制研究,完成病例-对照研究,开始 Tex 复壮的细胞学实验。
2021-07-01 至 2021-12-31 完成 Tex 复壮的小鼠体内实验。
2022-01-01 至 2022-06-30 数据分析,补充实验,发表论文。
5)实施周期:2019-07-01 至 2022-06-30
6)年度预算安排:8.15 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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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 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 年江西省医学科学院"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 0.97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 0 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与上年一致。公务接待 0.97 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与上年一致。 公务用车运行 0 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与上年一致。 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增加 0 万元,与上年一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各部门结合实际进行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教育收费资金收入:反映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填列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统计财政拨款结余弥补 2022 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 2021 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科学技术支出(类):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1、应用研究(款):反映在基础研究成果上,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社会公益研究(项):反映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 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2、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反映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3、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 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1)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
保险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公共卫生(款):反映公共卫生支出。
(1)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反映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
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
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
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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